一、緣 起:孔祥熙院長畢生熱愛國家,提攜後進,其德業向為國人所尊崇,尤以院長愛心永注青年學子,淬勵奮發,力學報國,其哲嗣孔令侃先生為宏揚遺願,特捐贈本校獎學基金存儲孳息,運作獎學之用,特設置「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二、目 的:為達到協助清寒學生就學,提供經濟上有困難學生必要之幫助,使能順利完成學業。
三、補助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因家境清寒影響繼續就學有具體之證明者。
四、經費來源:本獎學金由孔祥熙院長獎學基金每年所生利息支付之。但不得動用其本金,如利息有節餘時應轉入本基金項內。
五、獎學金金額:依當年孳息多寡而定名額,並由生輔組依據各學院及進修部人數比例統籌分配推薦名額及獎學金。107學年度二名,每名壹萬元。
六、辦理期次:每學年第2學期辦理。
七、申請資料:
1.申請書(申請表請見相關連結)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相關證明文件
4.學生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八、辦理時間:自本獎學金公布日起。本系欲申請者請於108年3月20日下午4:30前備齊相關資料送外語學院施欣儀秘書(舒德樓一樓理圖劇場辦公室)辦理,缺件者不予受理並交件者概不退件。
九、申請程序:由各學院統籌辦理申請學生申請及審核。凡符合本辦法補助對象且欲申請之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將申請文件備齊後送交導師,或由導師主動協助學生提出申請,並經導師約談簽註意見轉系主任同意簽署後,各院秘書將審核通過之獎學金名冊擲回生輔組彙辦,進修部則由學務處進修部夜間辦公室辦理。
十、本辦法經孔祥熙院長獎學金董事會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