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

第一條、申請資格:凡輔仁大學學生(不含研究生)合於下列條件者皆得申請。
(一)學業成績80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82分以上
(三)體育成績75分以上
(四)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本校頒發之輔仁書卷獎除外)

第二條、申請資料:
(一)填申請表
(二)附繳成績單
(三)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四)自傳(約五百字)

第三條、獎勵名額及金額:
名額:各學院1名(含進修部),另哲學系、宗教系各推薦1名。
金額:每名伍仟元整。

第四條、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截止日期依學務處公告。本系欲申請者請於108年3月20日 下午4:30前備齊相關資料送外語學院施欣儀秘書(舒德樓一樓理圖劇場辦公室)辦理,缺件者不予受理並交件者概不退件。

第五條、本辦法經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