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本校學生赴中南部七所大學之國內交換學生甄選作業事項

113學年度本校學生赴中南部七所大學之國內交換學生甄選

說明:

一、依據輔仁大學國內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要點、與中南部七所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及中南部七所大學開放申請之系所名單(附件三)辦理。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1、2年級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及碩士班1年級學生。

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含名次排序)乙份。
(三)修課計畫書乙份。
(四)其他能說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
※繳交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流程:

逕至教務處網站下載申請表,於5月9日至5月16日填妥申請單,經系(所)主管簽准後,並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逕交教務處註冊組,俾便辦理後續甄選作業。※申請時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還。

五、甄選流程:

(一)書面資料審查:書面審查之評分由教務處遴聘三位教師擔任,並擇優面試。
(二)面試:由教務處遴聘三至五位教師擔任面試委員。

六、甄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將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二項成績加總,依總分排序選薦;如總分相同,則依面試成績高低決定。甄選結果得列備取;若有缺額,得由備取總分最高者依序遞補,亦得從缺。

七、公布錄取名單:5月29日錄取名單由教務處註冊組通知各相關系(所)及申請人,並上網公告。

八、申請人經錄取後,應自行準備並填寫合作學校所需之各項文件,由本校具函向合作學校推薦;經交換學校審核通過後始為交換學生。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不得於本校選課,並須於交換期結束後回本校繼續就讀至少一學期。

十、學生若欲於交換期間撤銷交換及返回本校就讀,需於本校選課加退選期間申請,逾期不受理。

十一、申請相關事項亦可至教務處網站最新訊息查閱。(網址:http://www.academic.fju.edu.tw/#&panel1-1

相關連結:http://www.academic.fju.edu.tw/#&panel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