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應依規定參加本校學生團體保險

 一、凡具有學籍之本校學生(含休學生、延修生及研究所三年級以上學生),均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保險內容請參閱本校學務處衛保組網頁(網址http:health.dsa.fju.edu.tw/Stginsurance.htm)。 

二、 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每學期由學生自行負擔新台幣233元整,於開學前隨學雜費繳費單一併繳交。惟休學生、延修生及研究所三年級以上不須繳交學雜費之學生,請依「100.2學生註冊須知」規定團體保險於101.02.08.前繳交。惟漏學生、為維護其權益請於101.03.30.前至台新銀行或郵局、出納組旁邊之機器補繳完成,逾期視同放棄權利。 

三、 團保內容有關校園意外身故保險理賠乙節,泛指被保險人因參加校外教學活動,包括畢業旅行或校內、外全校性正式的運動比賽或經校方核准登記之社團活動及在校內因遭遇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並經要保人提出書面證明者,則有加碼壹佰萬元之保障;故請各單位協助提醒被保險人爾後如參加前述活動,務必向各核定權責單位申請,經核准後之活動,方能獲得本保險內容之保障。 

四、 團保申辦及諮詢窗口: 
日間部-衛保組(國璽樓MD134室)承辦人:林德貞 分機:3100 
進修部-夜間辦公室(進修部大樓ES201)承辦人:林國信 分機:2979 

相關連結:http://health.dsa.fju.edu.tw/Stginsuranc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