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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主的憎惡》La haine de la democratie ; Hared of Democracy
理論家 Theorists  /  Jacques  Rancière  洪席耶

《對民主的憎惡》 La haine de la democratie ; Hared of Democracy[1]

 Jacques Rancière. La haine de la démocratie La Fabrique éditions,  2005.

英文版: Hatred of Democracy.  Tr. Steve Corcoran. Verso (January 19, 2007)

林淑芬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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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席耶作品研討會:當代法國哲學的遍歷」(交大台北校區1031日與111日)發表

版權所有 ©林淑芬

大綱

 

前言

本書內容

第一章

第二章 Politics, or the lost Shepherd

第三章 民主、共和與代表/代議政治的問題

第四章 憎惡的理性/理由
總結與後記

 

我猜想可能跟在座大多數的人不一樣的地方是,我是先從Rancière的政治哲學開始,然後才慢慢接觸閱讀他的美學思想,並且在這過程中真正感受到政治與美學在Rancière的書寫中無法切割的關聯,然後才進一步閱讀相關的美學理論。我要強調「真正」是因為,Rancière不是第一個討論美學與政治關連的思想家,包括他經常引用批評,而我自己也相對較為熟悉的政治思想家Hannah Arendt便是一個典型將政治與美學結合的思想家,例如Arendt也同樣強調政治作為一個space of appearance, 政治行動的展演性、劇場,以及晚期的Arendt受到康德第三批判的影響,轉而更加強調觀看者的角色,而不僅僅只是他早期書寫中一再強調的行動者的角色等等。Rancière自己也曾經說過,他自己相當大一部分的政治哲學的書寫,是為了回應ArendtOn Revolution這本書中對於John Adams對於「窮人的不幸乃是因在於他們的不可性」這個句子的解讀。但是,Arendt顯然不像Rancière那樣真正進入到美學領域,而仍舊比較是以「政治」為其思考的核心。

 其次,我想說的是,正因為我是從對政治思想,特別是以對當代基進民主思想中政治主體與行動的可能性的興趣,作為閱讀Rancière的起點,所以當我閱讀Rancière的時候,無可避免地已經帶著一些基進政治哲學的問題意識,並且總是以不同的思想家作為參照體系,進行比較閱讀。例如,Rancière與阿圖塞的關聯;與法國前托派的思想家、同時也受到Hannah Arendt相當大啟發的Claude Lefort的民主理論與對政治哲學的批判;與Ernesto Laclau的後葛蘭西的霸權理論中所涉及的政治主體的問題;與德希達或者與Negri(生命政治與諸眾的問題)、Agamben以及我剛才提及的Arendt等思想家的對照閱讀。這對我而言不是純粹政治哲學或理論上的興趣,也是藉此獲得思考當代台灣民主政治問題的思想資源。而我想我們今天閱讀的這本書,Hatred of Democracy (La haine de la democratie)便是一本現實感很強的書。

 事實上,這本書的現實感,既是吸引我閱讀的理由,但同時也是困擾我的主要來源。這本書不像早期的作品,例如昨天下午我們讀到的Disagreement與另外一本On the Shore of Politics一般,比較偏向理論概念的建構而似乎能夠期待較普遍的讀者與指涉,Hatred of Democracy雖然無可避免地也涉及理論概念的使用,但是那不是他要闡述的重點。他所討論的問題,比較是當代歐洲民主實踐上的問題,或者更具體的說,是法國共和政治中的問題(這本書的「在地特質」似乎也說明了這本書在法國以外的英美學界,並未引發太多的討論)。因此,一方面, 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涉入更深的Rancière,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不禁會要問的是,這本書中的這些思考,可以帶給在台灣的我們的啟發是什麼。畢竟歐洲老牌民主國家與民主之間的愛恨糾葛,和長期處於戒嚴狀態,在制度上實現最低限度的民主不過二十來年的台灣,可能會要處理的是不太一樣的問題。當然,我也要強調的是,這不意味著,這本書中所討論的主題,全部都只是適用在法國特定的情境中。我只是認為,我們在閱讀的時候,可能要把脈絡的因素,歷史的因素帶入思考。畢竟歐美的民主政治的可能性,跟作為歐美外部的台灣或者亞洲,或者簡單地說,先進民主與後進民主之間的關係,其實是需要放在一起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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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接下來我就簡單地介紹這本書內容  

這本書法文是2005年出版,英譯本則是2006年出版。(我將之翻譯為《對民主的憎惡》我覺得《民主之恨》太強烈,「憎惡」、「反感」、「厭惡」或「敵意」可能會好些)

 本書內容一共分成四章。

其實有相當大一部份在昨天的Disagreement的導讀,特別是陳克倫負責報告對於當代「後民主」或「共識民主」的探討中已經談過了。 

我們可以簡單地說,Rancière讓我們看到「對於民主的憎惡」在當代如何環繞著個人主義與消費主義、民粹主義,技術官僚與科學(包括作為治理技術最前言的統計學,或者社會學與政治科學) 以及新自由主義金融資本全球化的無限擴張與國家寡頭治安力量的共構,而被賦與的一個新而複雜的面目(這些批評有時表面上看起來相互矛盾,但實際上卻建立在相同的基礎之上)。

 Rancière說,「民主的憎惡」,自古即有,包括我們可以看到柏拉圖幾乎總是Rancière第一個要批評的對象,也包括parapolitics的操作與後設政治區分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的等等。簡單地說,憎惡的緣由不太一樣,而去政治化或反民主的手法 ,則有各種不同的變形。 

Rancière在〈序言〉中提到當代對民主憎惡或者說對於民主的批判,雖然結合了上述批判的部份元素,但又有些不同。他們不追求實質民主,同時,他們也接受民主體現的是人民的權力。他們抱怨的是人民的道德的淪喪以及因此所可能帶給文明的危機。而他強調,他在這本書中所要的做的,其實比較不是一種意識形態分析,而是我們所處的這個世界如何理解政治,好讓我們能夠比較正面地理解民主醜聞(或喧囂)的意義,及此一概念的批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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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的重點

Rancière指出當代一個很令人困惑的現象。那些曾在冷戰時期堅守民主價值,那些支持以軍事力量介入,解放處於非民主狀態的伊拉克的人們(當中很多是學者)何以紛紛地對於歐洲,特別是大革命之後的民主政治感到危機四伏,問題重重?

問題出在人民身上。人民被視為個人主義消費社會中欲求不滿的個人。所以對於許多人而言,既可以以軍事力量討伐作為西方民主敵人的獨裁者,也必須要深刻地檢討民主社會內部的這些自利的個人,以及失序的危機。 Rancière舉了一些對於民主的反省的例子。例如:Jean-Claude Milner的反省,這是一個很奇特的思考方式。Milner認為歐洲民主基本上是一種技術以與技術相互催化的慾望的結果,這個發展的極致表現便是納粹對於猶太人的屠殺,因為後者基本上是建立在一種血緣關係上,而這個關係卻不見容於民主。而這種對於民主的反省,也出現在一九八零年代出現地挑戰民主與極權主義區分的一些論述,包括對於法國大革命時期民主與恐怖緊密連結的反省之中。但是,當代對於民主與恐怖的連結的反省,重點不在於群眾集體政治對於個人自由的壓迫,而是對於個人自由無限上綱的恐懼。

 在此我們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冷戰結束之後,個人自由不再成為一個值得沾沾自喜的東西,可以對抗極權國家,而是一個必須被徹底檢討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 各式各樣有問題的個人:貪婪的消費者、不斷索求社會福利的工會成員、將學校視為市場的把自己是為消費者的學生;女性主義者追求比例保障等等……於是:我們便看到一系列的等同的操作:Democracy limitlessness(永無止盡的慾望、不受限制的個人) = society (消費社會、個人主義的社會) 。民主被等同為社會,等同於僅僅在乎個人權利、欲求不滿的個人。

 Rancière說這是很多法國當代社會學家對於消費社會個人主義的批判立場,而有趣的是,這個立場竟然跟很多強調政治純粹性的思想家,主張政治領域與社會領域之間區分的思想家,例如,AristotleHannah ArendtLeo Strauss一致。而這些問題,也反應在共和教育的危機之上。法國當代教育問題的反省,因為變成了超驗價值不復存在,個人平等成為唯一。

 於是在當代法國對於民主政治的反省,主要便是對於大眾社會消費主義個人的檢討,將之與一種「好的民主」對立起來,此一所謂的好的民主,便是強調共和普遍性,可以將「雜多」融合在具有超越性的「一」之中。而這也是他在第二章中要繼續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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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Politics, or the lost Shepherd  

在第二章中,Rancière一開始討論柏拉圖在理想國中的理論佈署方式,對柏拉圖而言,民主便是對於良好秩序的破壞,而此良好秩序是建立一種每一個人充分認識自己,各司其職各得其所(安份守己)的秩序之上。民主是一種紛雜的狀態,不是從屬於一的政體。而在當代我們看到了一種與柏拉圖對民主批評的遙相呼應的說法。總總社會學的批評所針對的便是民主這個不祥之物,這種不具基礎的政治。這也把我們帶到 “arche”,關於統治原則與正當性問題(昨天曾經提到的Arendt的討論,the commandment of those who commence,關於正當性的問題)。而民主便是對於一種建立在財富或者出生血緣等既定配置基礎上的統治正當性的質疑、挑戰與破壞。

 Rancière而言,民主不是狂熱的消費,而是對於一種基於自然秩序所建立的社群與社會身體的破壞或溢越。民主是由一群不具有統治的權利、資格的人們所進行的統治。對Rancière而言,民主政治不是一種社會形式或政體,而是一種人民的力量,一群沒有身分資格的人的統治,一群沒有資格的人對於既存運作的增補(supplement)或者一種例外(exception),或者說,民主便是建立在一種不受治理(無法治理)的基礎之上。倘若不是如此,政治便會消失。而這一切,對Rancière而言乃是建立在平等的預設之上。此處的平等,不是虛構的,而是可以從最根本的「理解」(昨天disagreement的報告中曾指出的)出發,也就是任何的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仍必須預設最低限度理解的可能性。雖然從這個隊平等的預設出發,可以走得多遠,或者會涉及哪些轉化的機制(例如「主體化」的問題),則是我們必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否則我們還是可能維持既定的發號施令者與接受命令者的區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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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民主、共和與代表/代議政治的問題

 Rancière重申,民主所帶來的醜聞或者喧囂與激發的不滿,乃在於其無法替共同體的統治或治理找到那個最終單一基礎。共同體的基礎,是民主的後果。但是我們已經知道,Rancière認為民主建立在一個沒有基礎的基礎,或是一種對於既定社會關係的增補與例外的基礎。民主既不是社會也不是政府型態,而是對於不平等與寡頭代議制度的挑戰,也是一種讓社會與自己偏離或分離的政治。簡單地說,就是打破原本社會配置秩序的方式。

 Rancière而言,代議政治的問題,其實不是直接民主或間接民主的差別,從一開始,代議便與民主背道而馳。投票更只是一種統治者獲得授權的機制,好讓菁英們得以藉人民的同意之名進行統治。但是Rancière在這裡所採取的並不是馬克思主義後設政治的立場,在假象與真相之間進行對比。他認為,民主雖然不能被等同於法律政治的形式,但是並不意味著民主跟這些法律政治形式無關。一如我們昨天也提過的le politique作為政治(la politique) 與治安 (la police)的交會場域的概念。一旦政治與治安的邏輯相互遭遇,公共空間便會出現,而此一公共空間的出現,也會打破原先公私領域的劃分。民主便在於對抗國家對於公領域的壓縮,或者所謂的私領域化,對於分配公、私區分的方式。讓被置入私領域而被認為與政治無關之人可以被納入,打破治安邏輯與代議制度

 Rancière也說明,這不是要求一個強國家介入私領域的訴求。他舉了一個例子:比方說,十九世紀的工人要求增加工資的運動,不是要求提供社會福利的協助,而是要求將工作視為集體生活的一部分)。也就在這個意義上, 公共領域的跨大,其實不是一般認為的「社會運動」的蓬勃發展。因為Rancière認為這種說法這似乎預設了社會與政治的本質區分。(其實,在台灣八零年代末期與九零年代初期的關於政治運動社會化與社會運動政治化,乃至「泛政治化」討論也有類似的問題,但是,我們在此必須要檢討的是「去政治化」與「泛政治化」的論述進行對於民主實踐的批判之利弊得失)

 無論如何,對Rancière而言,民主因此是對於區分、對於界線的踰越。這個關於「踰越」的思考,也讓我們看到Rancière 與一些重新反省人權問題, 特別是針對關於法國革命之後的人權宣言的理解的當代政治思想間的顯著差異。(Arendt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討論「無權利者的權利」以及受到這個討論相當大啟發的Agamben )。他認為,這些當代思想家基本上對於人權抱持一種懷疑的態度,不是視之為一種沒有民族國家授與權利之人的權利,因此顯得可疑與無保障,或者將公民與人(類,乃至男人)的區分,悲觀地視之為當代生命政治赤裸生命的典範。但是Rancière卻將兩者之間的區分或界線視為一種可能的政治空間。對他而言,不論是「公民」或者是「人」都不是必然的政治主體,但卻也都有可能成為政治主體,問題在於如何穿越兩者,在兩者的區間(interval)中成為政治主體。

 Rancière對於人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到,在認知到普遍性範疇或宣稱往往被治安邏輯特殊化的情況下,不是因此放棄普遍性,而是藉由政治主體化的方式持續地讓普遍性受到檢驗,受到挑戰,持續地跨大公共領域。 Rancière說,如果民主是所謂的「不受拘限」( “limitlessness”),這才是「不受拘限」的本質,而非從消費主義的角度進行檢討。如果,沒有這種對於越界的實踐,普遍性便只會是一種結合法律與道德、制度與社會身體,收編差異、多樣性的共和理想。

 藉由這個討論,Rancière也在提醒我們,一九九零年代出現各種「回歸政治」的訴求,其中也包含共和主義思想的版本,但共和思想在提醒我們政治解消的同時,卻弔詭地將政治歸為國家管轄,嚴格恪守公、私;政治與社會的區分,並對民粹主義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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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憎惡的理性/理由 (此章也處理了全球化的問題)

 Rancière說所有的國家都是寡頭統治的國家,但是人們多半認為寡頭國家仍或多或少可以保有民主,透過各種民主選舉制度的設計與限制(例如:任期、競選經費的上限等等),可以維持最低限度的民主(這也是第三波民主化的標準,認為透過這個方式,可以保有民主最核心的不確定性,可以「制度化不確定性」,但這其實是限制了不確定性發生與作用的範圍),可以達到力量平衡。但是事實上我們目前稱之為民主國家的狀況卻跟上述的狀況大異其趣。Ranciere指出法國的狀況事實上便是受到國家寡頭與經濟寡頭對公共事務的獨佔。但是很多人卻認為我們目前擁有的民主已經夠好了。

但是陸續出現的一些意外狀況,例如在法國,菁英們對於人民公投(歐盟)的結果與他們的預測之間的落差感到無法接受,便宣稱人民的無知,沒有認識到客觀事實 。他們似乎將人民的投票當成是對於一個建立在客觀科學基礎所形成的普遍共識的形式肯認,但是當事與願違時,便有展開了所謂的「民粹主義」的批評。

 Rancière而言,「民粹主義」的批評者將所有各式各樣的問題,包括極右派、左派懷舊者、基本教義派全都被混為一談,對他們而言,人民便是落伍、無知的群眾。同樣地,對於將全球化視為一種不可逆轉的歷史法則者,亦是抱持類似的態度,對這些人而言,當人們反對全球化時所表現的便是人們欠缺便是對於專家與統治者的信念。這些人事實上處心積慮想做的便是排除人民與政治。

 此處我們看到Rancière所看到的當前的問題乃是寡頭權力與資本的無限擴張,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在全球化時代產生了更緊密的結合。事實上不論是歐盟或者其他跨國公司的出現,事實上並未減損國家的力量,就如同對福利國家的批評,重點也不在於讓國家退出,而全然是一種重新佈署權力的方式。

 針對這個狀況,可以如何因應呢? Rancière的回應有點晦澀(而這個回應也涉及到他對主體的理解。其實已經有一些學者提出,Rancière雖然非常強調「主體化」的重要性,但是他並未提供一個較為清楚細緻的主體化「過程」的理論)在此,Rancière並未提出具體的方案,他討論的是政治運動的普遍性與獨一性(singularit)的問題:

 Rancière說政治運動雖然試圖打破疆界,從個別衝突所涉及的利益中抽取出民主的普遍元素,但這同時也意味了:在永遠都是singular的鬥爭之中,政治運動也總是會冒著受限於捍衛特定團體之特殊利益的危險之中。特別是當這個鬥爭是由寡頭政府所開啟的,在「主權國家」與「無權力的國家」雙重面貌之下進行,運動之間彼此的連結就更加困難à全球化下的弔詭處境。

 Ranciere說, 要建立一個共同的行動與意義的民主空間越來越困難。所有具有個別訴求的運動,即使他們的鬥爭溢越了個別的限制,仍是不斷地被指責說他們僅僅只是限於一國疆界之內,並因要求國家疆界的封閉而強化了國家(例如工運的情況便很明顯)。相反地,那些認為應該超越此一疆界,而已跨國運對對抗上述自我保存的運動者,往往則會導致支持那國家寡頭與金融寡頭聯盟的跨國組織。(補充說明:在一個訪談稿中, Ranciere認為:national mediation仍是有效的,也就是說,那是the relation between a structure of inclusion and what it excludes plays itself out的空間)。

 最後總結,Rancière說:

Democracy is neither a form of government that enables oligarchies to rule in the name of the people, nor is it a form of society that governs the power of commodities. It is the action that constantly wrests the monopoly of public life from oligarchic governments, and the omnipotence over lives from the power of wealth. It is the power that, today, more than ever, has to struggle against the confusion of these powers, rolled into one and the same law of domination. Rediscovering the singularity of democracy means also being aware of its solitude. (Hatred of Democracy, p. 96)

 後記:

在這個導讀與後續討論中,與會者提出了幾個有趣的問題,在此無法一一複述,僅整理幾個被提出的問題重點:

  1. singularity的意義,如何理解「民主的孤獨」
  2. 政治主體(個人或集體,以及兩者之間的關聯)如何出現的問題,或其顯現的方式
  3. 政治行動與現實政治實踐的關聯(此處涉及le politique, la politique, la police之間的區分與關聯)
  4.  再現體制的問題(這個部份除了這本書所及中討論的代議政治的問題,也涉及到感性分配、再現體制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因為時間的限制,除了Rancière與其他基進思想家的比較未能進行之外,針對台灣民主政治實踐的問題,以及,例如,全球化、教育、學術生產與民主實踐等等在這本書中較為具體實質的問題,也未進行討論。

[1] 這篇稿子是參與200910/31~11/1由中山大學哲學所與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共同舉辦的「Rancière作品研讀會」的發言稿。必須說明的是,由於是作品導讀而非正式的學術書寫,因此簡介章節內容時,諸多直接引用翻譯的部份,並未標明出處(也因時間因素,無法進一步修改)。提醒讀者這只是一個閱讀筆記與整理,很多論點未進一步闡述,在此處發表,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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