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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hologies
理論家 Theorists  /  Roland  Barthes  羅蘭.巴特
未命名 1

楊懿菡(Sophie Yang)編譯

December, 2010

 

羅蘭巴特《神話學》

介紹與摘要

                  

內容介紹

《神話學》一書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第一部份是「流行神話」,第二部份則是「現代神話」。

 

1. 流行神話

「流行神話」集結了羅蘭巴特先前於期刊發表的短篇評論。這些短篇文章是巴特連續兩年不間斷、每月撰寫一篇的成果,靈感源於法國時事,內容則是他的觀察心得。他在出版序說:「當時,我正試圖定期就法國社會所蘊含的一些〈流行〉神話,進行反省。激發這些省思出現的媒體,看起來異質性也許很高〈報紙專欄、週刊上刊登的某禎照片、一部電影、一場表演、一項展覽〉,它們的主題或許十分曖昧不明;然而我還是由自己當時的興趣主導。」從他的這段自述,我們可以清楚了解到第一部分裡的文章,都是巴特有興趣,並且與當時法國社會相關的資訊,而且它們並不只是普通的資訊,這些文章中的的原始資訊,都是經過包裝過的,是經過媒體強加意義上去的。

 

這些巴特所提出來討論的文章主題,都有個主角,這些主角身上均被賦予了某些意義,且這些意義皆被刻意操作,這些被賦予意義的主題包羅萬象,舉凡我們每天可以看到的日常用品──例如一枝日本進口的原子筆,或是一台德國進口的檯燈──這些東西都已被賦予了意義,而我們這些訊息接受者,我們這些普羅大眾只能默默接受,是處於被動的地位,而處於上位的人們當然就是訊息的傳遞者,也就是處心積慮賦予所有事物意義的那些人們。這些賦予事物意義的上位者,為增添利益於己身,而製造、販賣他們選擇散播的訊息。基於上述的幾點原因,巴特試圖找出所有事物原本的意義,也就是他要「解神話」。他企圖還原世上一切一切已被強賦意義的事物的本質,換言之,他帶領著我們,用他神話學家特殊的角度來分析並評論這個意義已氾濫的世界,並給予我們這些普通讀者──同時是被動的訊息接受者──一個嶄新的思考方向。

 

巴特還表示:「這些省思的出發點,往往源於看到我們的報紙、藝術和常識領域為現實包裝成一種「自然法則」〈nature〉,因而心生不耐的反思。即使這是個我們在其中俯仰生息的現實,卻無疑地是由歷史所決定的現實。簡言之,在我們當代情境所賦予的各種解釋中,我討厭目睹自然和歷史在每個環節中混淆視聽,我要一路追蹤,在每一件「想當然耳」的情節之中,鎖定意義型態的濫用,而它們在我的眼裡,正潛伏在某個角落。」這一段完全地可以輔助上段所述,簡言之,巴特想要追蹤每一件事物也許存在意義型態的濫用,他想要破除神話。

 

2. 現代神話

第二部分的「現代神話」,講述巴特如何破解現代流行神話的系統來源。巴特以理論的方式講解幾點概念:何為神話、神話其實是符號學的一部分、神話如何運作,以及神話的必要性與限制等等。這篇佔據《神話學》三分之一篇幅的理論部分,可謂巴特全書的核心思想。正如巴特所言:「一開始,神話的概念對我而言,似乎就是要解釋這些冒牌事實的幾件事例。當時,我仍然使用傳統意義上的『神話』這個字眼,但我也已確信一個事實,也是我稍後試圖歸納所有結果的依據,那就是:神話是一種語言。因此,當我對顯然非關文學的現象投注興趣時〈一場摔角賽、一道精緻的菜餚、一項塑膠品展覽〉,我倒不覺得那些是遠離我們中產階級世界一般的符號學範疇,而只能說是我早期所研究的是這個符號學的文學層面罷了。然而,只有在探測、研究一系列的現在神話〈流行〉。我很自然地將這篇特別的章節放在本書的結尾,因為它的作用是將稍早所討論的主題系統化。」

 

內容摘要

第一部分是許多小短文的集結,第二部分則以純粹探討理論的「現代神話」為起始做摘要,第二部分相輔相成,互為印證巴特的神話學說。「現代神話」具十一小節,每一小節分別闡述神話學理論不同的面相,卻又互相關聯,不可分割。這十一個章節分別是「神話是一種言談」、「神話成為符號學體系」、「形式與概念」、「指涉」、「閱讀與解讀神話」、「神話成為被竊的語言」、「中產階級成為股份公司」、「神話是去政治化言談」、「左翼神話」、「右翼神話」、「神話學的必要性與限制」。

 

「神話是一種言談」

 

「什麼是現代神話?我一開始就要提出一個初步的、非常簡單的解答,它與語源學十分一致:神話是一種言談。」

 

此篇,巴特說語言雖然是一種言談,但卻不是任何一種言談:語言需要特別的條件才能變成神話。神話不是一種傳播的體系,它是一種訊息。這也就代表,神話不會是一件物體、一個觀念或者一種想法;它是一種意指作用的方式、一種形式。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神話是一種形式。」也因為神話是一種言談,要依據神話客體的本質進行區分,完全是錯覺。任何事物都可以用談話方式傳達。也就是說只要可以用話語形式表現,那所表現的事物就是一種神話。所以,神話的範圍是非常廣的,幾乎無所不包。

 

「那麼,每件事情都可以是神話嗎?是的,我相信如此,因為宇宙的啟示是無限豐沛的。世界上的每一種物體,都可以從一個封閉、寂靜的存在,衍生到一個口頭說明的狀態,可供社會使用,無論自然與否,沒有法律禁止談論事物。」

 

巴特在此以樹為例:一棵樹當然只是一棵樹,但是若是一棵由某一個作家所描述出來的樹,那這棵樹就已經被賦予意義了,它就不只是一棵普通的樹了,它也許是一個代表喜悅、或是悲傷的樹,也就是一棵有著文學意象的樹了。接著,此小段說:「當然,並非每件事情都同時表達:有些物體被成暫時性神話言談的犧牲品,然後就消失了,其他的則取而代之,並且獲得神話地位。」這段話說明了神話意義上的流轉,沒有哪個神話可以永遠成為神話,而不被取代的,就跟當紅的偶像明星不會永遠維持同一人一般。巴特的解釋則為:因為將現實轉換成言談的是人類的歷史,它獨自統治神話語言的生與死。不論古老與否,神話只有一種歷史性的基礎,因為神話是藉由歷史所選擇的一種言談:它不可能自事物的「本質」中演化而成。接著這小章節說到神話言談其實是一種訊息,因此這訊息可以有很多種形式,可以包括寫作或者描繪,總之任何素材都可以被任意賦予意義。我們不再用理論的描繪方式處理訊息,我們是處理這個特別的意象,它被賦予這個特別的意指作用。神話的言談是由一個已經經過加工而適用於傳播的素材所構成;神話的所有材料都先設定了一個告知的意識,它們在一瞬間被注入了意義而無須分析。其實神話雖然是一種言談,但它卻不是等同於語言,事實上,神話是一種通識科學,與語言學共同擴張,這就是符號學。

 

「神話成為符號學體系」

此章中,巴特先介紹神話學這種類型的研究,只不過是四十年前索緒爾以符號學為名所主張的廣大符號科學中的一部分。符號學究是一種論及價值的科學。它們不滿足於面對現實:它們定義和探測事實來說明其他的事。符號學是一種形式的科學,因為它除了內容之外還研究意指作用。其實,任何符號學都主張一種介於能指〈名〉和所指〈實〉之間的關係。而符號就是能指和所指的連結,而能指因為它只是一個名而已,因此它是空洞的,需要意義來填補它,所以意義當然是滿的。換一個方式說,符號就是在概念與形象之間的關係。而這章最重要的概念就是語言神話的圖表。以文字來形容,這圖表裡有兩個符號學的系統:一個是語言學的體系,語言,巴特將之稱為語言──客體,因為這是神話為建立系統所要掌握的語言。而神話本身,巴特稱之為元語言,因為它是第二語言,人在第二語言中談的是第一語言,它他回應元語言時,符號學家就可以不用在討論有關語言──客體的問題了。接著巴特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一個句子「我的名字叫獅子」,另一個則是一個黑人士兵正在進行法國式敬禮的照片。這兩個例子除了字面及視覺上的圖像之外,他們都已經被賦予了一個意義,而這個意義都有強大的後盾在背後支持。

 

「形式與概念」

神話的能指以一種曖昧的方式呈現:它同時既是意義又是形式,一方面充實,一方面又很空洞。在意義方面,能指已經提出了一種閱讀方式,用眼睛抓住,具有感覺方面的現實,例如獅子命名跟黑人行禮都是可信的整體,都是一種能指,而能指就是一種意義。但是當意義轉變為形式時,意義就拋卻了它的偶然性。因此如此空洞的形式當然需要意指作用來填補。但是形式卻為剝奪它的意義,神話的形式並非象徵,例如敬禮的黑人不是法國帝國主義的象徵,它有許多面象及意象。而以這兩個例子來說,文法範例和法國帝國主義則是神話背後的動力,也就是背後的操縱者。但是注入這些概念的〈以上兩個例子〉並非現實,而是對現實的某個認知。接著一個所指可能有數個所指,作者舉的例子是他可以用一千個句子來說明拉丁文動詞的一致性,這也就是說在數量上,概念比能指來的貧乏,概念只是一再呈現自己。

 

「意指作用」

「意指作用」是符號學中看到的第三個名詞,它是前兩個名詞的關聯。意指作用就是神話本身。這章首先說到一個重點,就是在神話裡,能指和所指的意義非常清晰;其中一個並非「藏匿」再另一個之後,它們同樣被賦予存在這裡〈並非一個在此處,另一個在他處〉。不論看來如何矛盾,神話並不隱藏任何事物,它的功能是扭曲,並不是使事物消失。將神話的概念與其意義結合的關係,基本上是一種變形的關係。這種扭曲可能只是因為神話形式已經由語言學意義所構成。在像語言這樣簡單的系統裡,所指〈實〉因為能指〈名〉是空洞恣意,又不能提供任何抗拒,所以不能扭曲任何事情,但在此,一切是不同的;換言之,能指〈名〉有兩個面相:一是完滿的,那是意義,一個是空洞的,也就是形式。概念所要扭曲的當然是完滿的東西──意義。在這章,巴特明白地表示:「我必須違反它本身的動力;總之,我必須由讀者轉化到神話學家的地位。」同樣地,能指的重疊性決定了意指作用的特性。我們現在知道,神話是由其意圖所定義的言談類型〈我是一個文法範例〉,而非它的字面意義〈我的名字是獅子〉。

 

「閱讀與解讀神話」

這小章討論到「神話是如何被接收的?」在這邊有三種不同類型的閱讀。第一種是:若我專注於空洞的能指,我讓概念明確地填入神話形式,就會發現自己置身於簡單的系統前,意指作用再度成為字義性的。此類型的焦點是神話生產者的焦點,是以概念出發並尋求形式的記者類型的焦點。第二種是:若我專注於一個完滿的能指,在其中我清晰地區分意義與形式,結果是一個加諸於另一個之上的扭曲,我解除了神話地意指作用。此類為神話學家的類型:它將神話解碼,他了解扭曲為何物。最後一種是:若我專注於神話能指,並視之為由意義與形式所組成解不開的整體,我得到一個曖昧的意指作用。我變成了神話的讀者。

 

「神話成為被竊的語言」

這小章解釋到什麼是神話的特色?把意義轉化為形式。換言之,神話一直是一種語言掠奪。最常受到神話掠奪的是清晰的語言,很少可以抗拒。語言以另一種方式將自己借用給神話,它一開始就賦予完整的、難以扭曲的意義的情形是很少見的。這種情況來自它概念上的抽象性格。神話可以輕易將自己潛入其中,並固守該處:它是一種殖民化的搶劫。引用導讀的說法,導讀寫道:巴特夢想已久的是純粹、零程度記號。然後這種零程度寫作方式只是一種烏托邦,因為社會總是會收編這種無邪狀態,把它轉變為一個再度充滿意義的寫作方式,原是延伸義零度的記號,終究抵抗不住社會所維持的意義無限延伸程序。於是,巴特把科學語言和現代詩都比喻為無法對抗神話的戰敗者,雖然這兩者都是建構嚴密和抽象性的語言。神話卻可以由外部接收它們的全體特徵,使它們成為神話的材料。

 

「中產階級成為股份公司」

巴特在「中產階級成為股份公司」這章表示:「無論什麼偶發事件、妥協、讓步與政治冒險;無論歷史帶給我們任何技術的、經濟的、或甚至社會的變化,我們的社會依然是一個中產階級的社會。」總之,中產階級的意識形態造成大眾文化的神話。

「神話是去政治化的言談」

在此巴特建議我們要更深一層地了解政治,是有如在真實與社會的架構中描述人類關係的整體,也以他們製造這個世界的能力來描述它。神話並不否認事件,相反地,它的功能是談論它們;它簡直是純化它們,它使它們無知,它給它們一種自然和不朽的正當化。神話總是在元語言〈提及事物〉的標題之下──它所實現的去政治化經常伴隨著以自然化的背景,由一種用來讚頌事物的通用語言來去政治化,而不在執行它們。巴特用來輔助這個概念的例子是:還有什麼比海洋更自然?還有什麼比「失去的大陸」電影製片所讚頌的海洋更「政治」的?

 

「神話學的必要性與限制」

巴特認為神話學一定會參與世界的形成過程。神話所實行的是揭露行為,因此它也是一種政治性行為。而神話學家也不可能把自己和所有神話讀者斬斷,這可不是件小事。如果應用到集體行為的一個特別區域,可以完整無缺,但當一個神話涵蓋了整個團體,如果神話學家要解放一個神話,它必須要和後者疏離。因此,神話學家注定要活在一個理論性的社交團中;對他而言,置身社會中,最好就是要誠實。其實,神話學家注定是要孤獨的。對他而言,明天的肯定完全被今天的否定所隱藏。而神話學家就是要找出這些顯在的意義,並不被表象所矇蔽。

 

以下摘自「流行神話」的第一篇「摔角世界」,作為「現代神話」理論部分的輔助閱讀。「傾全力演出的摔角,其本質是一種縱慾的現象。」他認為摔角這活動是一種表演,他說摔角不是一種運動,而是一齣觀賞「痛苦集」的表演。他說這世界上當然也有真正不是表演的摔角比賽,但是參賽者必須透過冗長的纏鬥來證明比賽公平,可是這卻毫無趣味。觀眾並不關心這場比賽是否有作弊之嫌,他們將自己投入現場的最關鍵本質,是忽視所有動機和所有結果的。重要的不是觀眾怎麼想,而是他們看到什麼。再來,巴特認為摔角比賽的激情是一種誇張的表現。這種誇張的功能,確實與古代劇場的摔角一樣,它的本質、語言與道具同時要以誇張的必然性來詮釋。落敗摔角選手的動作,象徵一個失敗的世界,它不是解假裝,而是強化這個意義,並做出類似音樂休止符的動作,符合古代面具所要象徵的悲劇場面。他說拳擊或柔道競賽的結束來得突然,彷彿展覽結束一切嘎然而止。但是摔角的韻律卻截然不同,因為它生來的意義就是虛矯的誇大:虛張聲勢的情緒、不斷詛咒和因反擊而觸怒只能在最奇特的混亂中找到自然的出路。在這裡,巴特以一個神話學家的觀點,剖析了摔角這種行為的內在行為。他認為,摔角所帶給觀看者的意義早已超出了只是一個單純的運動。在這運動背後,還強加上了觀看者給予摔角選手的期望。他們希望在這場表演中看到些什麼。而摔角選手們也只好照著這樣的模式去走。也許大部分的神話讀者並不能分辨出來,但是巴特卻用他獨特的記號學家的眼光做出了一個分析。

 

引用書目

Roland Barthes (羅蘭巴特)著。許薔薔、許綺玲譯。1997。《神話學》。台北:桂冠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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